2012贵州榕江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贵州榕江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一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1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拓宽视野选拔干部,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推动榕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公选职位及人数
(一)县直行政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2个
榕江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
榕江县扶贫办副主任1名
(二)县直事业单位领导职位9个
榕江县第三中学副校长1名
榕江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
榕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1名
榕江县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1名
榕江县工业园区投融资管理局副局长1名
榕江县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1名
榕江县科技局副局长1名
榕江县金融办副主任1名
榕江县电视台台长1名
(三)乡镇领导干部副职2名
榕江县计划乡副乡长1名
榕江县三江水族乡副乡长1名
三、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条件和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干部,其中榕江县计划乡副乡长、三江水族乡副乡长职位的公选范围放宽到本县村干。
四、条件和资格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备三年以上工龄。
5、身体健康。
6、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7、计算年龄、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二)参加公开选拔的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2年以上、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3年以上(村委会主任须经过选举产生)的在任村干。
4、计算年龄、任职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违反《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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