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湄潭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3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4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指标
省下达我县招聘 “特岗计划”共1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70名(初中教师岗位),县“特岗计划”30名(小学教师岗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1)、(2)、(3)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在编教师(含2009年、2010年、2011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原则
1、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2、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县教育(科)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4、国家级计划与县级计划的相互调剂:同一学科国家级初中计划调剂到县级小学计划岗位,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县级计划招考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同一学科县级小学计划调剂到国家级初中计划岗位,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国家级初中计划岗位招考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
5、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初中,县“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乡镇缺编严重的村级小学。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由市教育局完成。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注册考生账户→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27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6月28-29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3)“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教学楼与图书馆之间)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须本人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③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须经所在学校校长和县(区、市)教科局局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填写好的《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⑤“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公示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体检及公示
(1)面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7月1日。
(2)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教学楼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并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公示。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3)体检时间:2012年7月2日-7月3日。
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最后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体检;当学科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学科岗位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遵义市教育局临时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及公示
(1)录取: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并公示,若最后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首先按同等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优先,其次以面试成绩中说课分高者优先,再次以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
(2)签约:被录取者分报考学段、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成绩并列,参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择岗),于2012年7月5日前与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签订聘用合同。凡未按指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同一类别和同一学科中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当招聘岗位的双合格人员不足时,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4款之规定进行调剂录取。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湄潭县于7月7日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8日将本县录取签约名单以及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岗位数上报遵义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经省审核后于7月16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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