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湄潭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招聘实施细则(3)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用合同书的人员,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遵义市教育局和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2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2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31日前到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自动放弃或聘用合同自然解除而余下的“特岗计划”指标,由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在9月10日前依次择优确定补录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咨询电话
遵义市教育局人教科:0852-8222836
湄潭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852-4229221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地)、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贵州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851-5282945
遵义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2-8225759
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室:0852-422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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