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实施办法》精神,遵义市红花岗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9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要求
1、大学专科学历者,必须是红花岗区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户籍。
2、报名时不填报具体学校学科职位,只按相应专业填报学科职位。
3、各学科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分别须达到1:3的比例,否则,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岗位进行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得进行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科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星期一)至7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71号,工人文化宫旁)。
3、报名要求:
(1)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持《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大专毕业生还要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报名,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大专生还要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费标准:150元/人
5、领取准考证:2012年7月6日(星期五)上午9:30至下午16:30在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岗位职数(见附件一)。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2年7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文化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
综合知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知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时间: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上午7:00
2、地点:新文小学
3、内容:
主要采取说课等形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二年级相应学科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幼教大班内容,并测试幼儿教师技能。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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