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部分岗位取消
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之规定,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以及面试、试讲的考核,部分职位未达到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取消以下职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学 历 |
专 业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
西医基础专业部 |
博、硕 |
临床医学 |
护理学专业部 |
博、硕 |
护理学 |
|
医学美容专业部 |
博、硕 |
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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