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省九江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我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我市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2年7月6日。考生于当日7:30到达沃尔玛广场(可乘5路、15路、25路公交车)集中,届时抽签决定授检医院,并前往授检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都昌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五、体检有关问题
1、体检时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向主检医生提出复检要求。考生提出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递交书面复检申请,经主检医生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所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3、考生体检结果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六、注意问题
1、考生须于当日7:30之前空腹到达沃尔玛广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省范围内报考公务员。是学生的开除学籍,是在职人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体检名单见面试及总成绩公告。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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