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大庆市各级机关
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等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庆市委组织部、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以省招考办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大庆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体能测试、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为准(报考公安职位考生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拟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以各县(区)委组织部公示结果为准。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2年7月10日6:00前,到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报到(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7号原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后院,乘32路公交车到大庆广播电视大学站下车即到)。
三、体检费用
根据体检项目和医院确定的标准,由医院直接收取,每位考生可先准备500元。
四、体检项目标准
非公安类考生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有关肝脏功能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报考公安类的考生体检标准还要参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安厅下发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报考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条件的公告”执行。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未按要求时间到达的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要遵章守纪,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家属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考生要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59-6394436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59-6363178
大庆市招考办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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