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营职以下军转干参加全省政法、地税考试通知
今年江西省军转办对进入政法(含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司法部门,下同)、地税系统安置的营级以下职务(含技术干部,以下同)的军队转业干部继续组织考试考核,现就有关事项予以转发。凡有意向进入九江市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地税系统工作的军转干部,请认真按照考试考核通知进行报名。
联系电话:0792-8211582
九江市军转办
2012年7月14日
关于2012年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军转办:
经研究,今年对符合省直安置条件进入南昌市区中直、省直机关以及全省进入政法(含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司法部门,下同)、地税系统安置的营级以下职务(含技术干部,以下同)的军队转业干部继续组织考试考核,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试
(一)考试对象
1、符合省直安置条件,并志愿到中直、省直机关工作的2012年营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2、各设区市志愿到所在地政法、地税系统工作的2012年营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政法系统的,按照赣政法字[2003]23号文件规定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政法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
(2)文化条件:报考省级政法部门的人员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县(市、区)政法部门的人员应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部队获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队转业干部可适当放宽条件。
2、报考地税的,按照地税2012年接收军转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
考试地点:南昌市(全省全部集中在南昌市举行)
具体科目、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携带军官证及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1、《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
2、《作文》为主观性试题,在试卷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专业知识》。报考政法、地税系统的加试专业知识。政法系统的专业考试(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公安、司法)同卷,只考一门《法律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国安单独命题,笔试英语和计算机知识;地税系统的专业考试以写作为主。根据赣军转联〔2012〕2号文件精神,各接收单位在组织专业考试(含面试)时,须在考前将考试组织实施方案报省军转办备案。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2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jxpta.com
选择报考意向:符合省直安置的军转干部限报考政法、地税系统中的一类;符合设区市安置的军转干部,南昌市、赣州市、鹰潭市限报考政法系统,其他设区市可同时报考政法、地税系统,同时报考政法、地税系统的,在报名时选择政法类填报。报考地税系统的,待地税相关通知下达后,再行确认。
考试费用:每门科目考试费用为40元,国安、地税系统专业考试不需要交费。报名时待照片审查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进行缴费,否则视为报名未成功。
打印准考证:报名后请于7月23日、24日及时打印准考证。
咨询电话:0791-86825165,李 沛 0791-86825132,汪成俊
(六)资格审查
军转安置部门会同同级政法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军转干部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考核
军转安置部门会同部队转业部门对转业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分包括军龄分、立功受奖加分和惩处减分,具体标准为:军龄按每年1分累计加分。获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首次加30分,再立每次加10分;荣立二等功首次加15分,再立每次加5分;荣立三等功首次加5分,再立每次加2分;如各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则先按一等功计分,二、三等功则每次分别按5分、2分计算。任主官满1年者(不含以副代正),集体功可按个人功计算。转业前在舰艇或从事飞行工作,或在边防、海岛等艰苦地区工作每年加0.5分,既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又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两项可以累计计分,艰苦边远地区确定范围按国发〔1989〕14号和国办发〔2001〕1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受降职(含降级、降衔)或以上处分扣10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8分,记过或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扣6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2分。一次错误受党内外两种处分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处分等级计算扣分。
三、安置
中、省直单位安置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分数列前80%的人员发给《公务员岗位双向选择推荐表》。军转干部凭《公务员岗位双向选择推荐表》,参加当年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岗位的双向选择。
报考政法系统的转业干部,军转部门按军转干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向政法部门推荐,用人单位应在入闱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因报考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而未完成安置计划的,可从报考政法其他部门的人员中调剂。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或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的可优先录用。
没有参加政法考试的不能安置到政法系统。
地税系统的录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江西省2012年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实施计划
江西省军转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江西省2012年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实施计划
序号 | 时 间 | 项 目 | 实施部门 | |
1 | 7月12日-13日 | 发布考试文件 | 省军转办 | |
2 | 7月16日—20日 | 进行网上报名、照片审查、缴费 | 省人事考试中心会省军转办和各设区市军转办 | |
3 | 7月中旬 | 组织命题制卷 | 省人事考试中心 | |
4 | 7月21日—22日 | 考务安排 | 省人事考试中心 | |
5 | 7月23日、24日两天 | 考生打印准考证 | 省人事考试中心 | |
6 |
7月25日 | 省人事考试中心 | ||
上午 | 8:30—10: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
10:30—12:00 | 《作文》 | |||
下午 | 14:30—16:00 | 《法律基础知识》 | ||
7 | 7月26日-31日 | 阅卷 | 省人事考试中心 | |
8 | 8月上旬 | 公布考试成绩 | 省军转办会省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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