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南平市事业单位招聘1390名工作人员公告(5)
3、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等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
4、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市属事业单位考生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考生体检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1、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同级组织、公务员部门通知招聘单位上报相关人员的材料,经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行文、办理招聘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人事关系由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2、参加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象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为聘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1、此次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网上查阅相关文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报名与笔试、面试、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有关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回报名费。
4、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报名费。
八、政策咨询
(一)报考党群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与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联系电话:0599-8823008
(二)报考南平市政府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与南平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联系,联系电话:0599-88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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