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招聘教师12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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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关于做好补充中小学音体美及英语教师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发[2012】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报名时间:2012年8月1 8日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茌平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县城大隅首西100米路南)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6日 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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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关于做好补充中小学音体美及英语教师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发[2012】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按毕业生报到规定,2006至2011年在茌平县教育局报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2、按毕业生报到规定,2006至2011年在教育局报到已在本县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报考中小学职位,与招聘职位相符的,应报考与专业相符职位。
3、报考幼儿园职位,除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外,小学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考生也可报考。
4、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不相符的,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其他职位。
二、招聘单位及专业
茌平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志愿者126人: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91人、幼儿园教师35人。
1、农村中小学91人,其中:
东片:中、小学46人(博平、温陈、胡屯、冯屯、杜IZi、乐平):
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4人、物理1人、化学1人、政治1人、
西片:中、小学45人(杨屯、洪屯、贾寨、肖庄、菜屯、韩屯):
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4人、物理1人、化学1人、政治1人、
3、幼儿园35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 8日至8月21日
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1人、音乐8人、美术8人、体育8人、计算机7人。
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1人、音乐8人、美术8入、体育8人、计算机6人。
上午8:00—12:00 下午2:30一6:30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本县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复印件)及大中专毕业生派遣介绍信(复印件),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报名时交二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经审查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于8月25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一个职付招考人料扶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2、报名地点
茌平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县城大隅首西100米路南)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6日 上午:9:00—11:3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期2午、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根据茌发[2011]52号文件规定,在本县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12年起,退役后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警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 8月29日下午3点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面试主要侧重教学技能及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1~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五、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入.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聘用及待遇
人事、教育部门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教育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简章由茌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茌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