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滨州沾化县招聘教师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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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制定本简章。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沾化县职教中心。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30人,其中中学阶段10人、小学阶段10人、学前教育阶段10人。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12年沾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沾化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在沾化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4.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滨办字[2007]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沾化县职教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543-7324327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须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交《2012年沾化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由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在沾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anhua.gov.cn下载),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持有关证件享受免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由我省实施在沾化服务或沾化生源在外地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通过优惠政策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同时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沾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初中和小学岗位,卷Ⅰ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知识;卷Ⅱ为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素质教育等知识,卷Ⅰ卷Ⅱ各占50分。学前教育岗位考试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和学前教育法规,总分100分。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试讲人选,考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考试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取得试讲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教育部网站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应聘的进入考核阶段时提供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
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取得试讲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讲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交两张同底版照片领取试讲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六、试讲
试讲采用百分制计分。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教态、仪表等;学前教育岗位包括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说课6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技能测试的内容为简笔画或视唱(任选其一)。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试讲)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七、考核体检
试讲结束后,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考核。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中,如有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不道德行为,一律认定为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舞弊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内所有人事考试,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他
以上各项程序结果均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示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0179
沾化县教育局:0543-7324327
监督电话: 沾化县监察局:0543-7810333
中共沾化县委组织部
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沾化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