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宜昌市农业局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2012湖北省事业单位考试qq群:208943991
报名时间:9月23-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宜昌市农业局人事科(宜昌市云集路37号501室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市农业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宜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果茶专业技术岗位1名,农作专业技术岗位1名;
宜昌市农科院专业技术岗位1名;
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1名;
宜昌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1名;
宜昌市植物检疫站专业技术岗位1名;
宜昌市种子管理局专业技术岗位1名;
宜昌市蔬菜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扎根基层、献身农业的思想;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
(二)岗位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读人员不受理报名;
2、年龄30岁以下(1982年09月10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1)报考宜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果茶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为果茶及相关专业;农作专业技术岗位要求为农作、农学专业;
(2)报考宜昌市农科院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植物保护、农学或农作物育种;
(3)报考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农药学专业;
(4)报考宜昌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土壤资源与环境专业;
(5)报考宜昌市植物检疫站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植保专业;
(6)报考宜昌市种子管理局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农学或农作专业。
(7)报考宜昌市蔬菜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蔬菜专业。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3-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农业局人事科(宜昌市云集路37号501室,联系电话:0717-6911383,0717-6911462。
3、报名须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www.hbychrss.gov.cn/art/2011/9/5/art_26956_325024.html)一式二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农业局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实施考试前向市人社局报送应聘人员名单备案。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 经与考生协商后在报考其他岗位的相同专业中进行调剂,调剂后仍然不足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实施。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 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网站上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由市农业局通过电话及信息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如实填写通讯方式,以便保持联系。
4、面试要求。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网站公告。
2、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市农业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网站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人员被正式聘用后,须在宜昌市服务满五年以上。
联系人:陈琼,电话:0717-6911383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