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龙岩永定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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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到9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永定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大楼五楼514室)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9月24日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永定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永委[2007]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部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中共永定县纪委科员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之后出生;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或县纪委监察局借用12个月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日之后出生),全县在编在职公务员;②中共党员,转正定级后在乡镇工作满2年。
(五)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岗位职数或该职位不开考。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到9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考职位指定的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可从永定人事人才网下载(http://www.ydrsrc.com),登记表上工作单位意见一栏需所在单位盖章);
(三)报名地点:
永定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大楼五楼514室)
咨询电话:5832465;5526105。
(四)报名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复审。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2年 9月24日下午下班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纪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考察、体检的办法择优选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命题写作,满分10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阅:考试结束第三日起登陆“永定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考察
按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负责。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本职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及程序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参加考察人员中递补。
五、拟定选调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和用人单位有关职位需求,经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拟定人选在永定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选调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被县纪委选调的科员的管理及待遇,按行政单位公务员标准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本次选调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永定县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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