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安徽省定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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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 9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定远县政府办公大楼十一楼计生委会议室
笔试时间:2012年9月21日
为适应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定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采取人事代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5名,具体专业岗位详情见《2012年度定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9月7日起在县政府网、定远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定远县计生委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一《招聘简章》)。“年龄条件”中“2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招聘简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7日— 9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定远县政府办公大楼十一楼计生委会议室
咨询电话:
计生委 0550-4021383
人社局 0550-4288045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填写《2012年度定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并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三张。
3、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
4、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考试费用。
享 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费用。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 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7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府大楼六楼西侧)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计生委网站上公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设置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学历层次高低、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由 县计生委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计生委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县计生委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 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人事代理等手续。所聘人员享受本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办发〔2002〕3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计生委组织实施。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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