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黑龙江政法干警20、21日进行教育考试加分认定
2012年黑龙江政法干警招录20日至21日进行教育考试加分认定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如报考了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20日和21日须进行教育考试加分认定,未在规定时间内认定的视为放弃认定,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据悉,此次招考,黑龙江省计划招录410人。按照“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规定,报考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且“考生身份”填报为“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须在9月20日9时至9月21日16时期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士兵档案,到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南岗区黄河路69号)进行身份认定。
政策咨询电话:82376031、83800323。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前,各地根据省公务员局提供的报考人员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项目生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组织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招录单位共同实施,经审查确认为项目生的,对其出具项目生人员认定证明,报考人员凭借证明到所报考市地人社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享受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政策人员的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为符合加分条件的,将人员名单提供省教育厅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报请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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