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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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9:00至2012年10月18日16:00
为推动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省工信委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为推动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省工信委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科目 | 授课内容 | 课时 | 教师 | 学费 | 试听 | 购买 |
---|---|---|---|---|---|---|
综合知识 |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分析 |
29 |
罗红军、李霞、刘须宽、 姜灵均、刘子丰、陶昶安、 |
¥680 | 试听 | 购买 |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日期为2012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2年10月24日9:0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报名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451)82632132。
四、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省冶金研究所
差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孟桂华;联系电话:(0451)82114920;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16号。
黑龙江省纺织总会亚麻分会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于丽华;联系电话:13904508315;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0号。
黑龙江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洪彬;联系电话:(0451)53643171;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16号。
黑龙江省工艺美术科学研究所
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史振香、宋元;联系电话:(0451)86308274、18903650016;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元和街4号。
黑龙江省轻工设计院
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魏玉凤、邹积银;联系电话:(0451)82620956;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21号。
黑龙江省机械工业设计院
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郭莲英;联系电话:(0451)88338873;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37号泰山小区B栋2单元202室(因原地址拟动迁临时租用办公地点)
(七)黑龙江省冶金设计规划院
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孙伟、高旭晖;联系电话:(0451)82120118;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18号。
(八)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胡健琦;联系电话:(0451)83021309、13895795585;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和街39号。
黑龙江省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
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张国华;联系电话:(0451)82296415、13351783826;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2号。
黑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张国华;联系电话:(0451)82296415、13351783826;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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