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大方县事业单位及卫生系统招聘613人公告(2)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15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4日
上午09:00—11:30《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3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11月20日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本次公开招聘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科目 | 学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购买 |
---|---|---|---|---|---|
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 |
28 |
罗红军、刘须宽、李霞、 卢小平、姜灵均 |
试听 | ¥680 | 购买 |
六、面 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1月23日。
2、面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至25日,面试地点及相关安排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卫生系统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它事业单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2012年11月28日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
八、体检
体检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上午8时。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每个职位只作一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在招考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本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成绩依序递补。
九、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应当成立考核政审领导小组,考核政审工作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工作组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时,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政审对象。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情况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职业技术教师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医生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上岗两年未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32646(大方县监察局)
附件2:2012年招考职位表2(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xls
附件4:报名表.doc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