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招聘39名幼儿教师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若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总额和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说课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上午9:00 — 11:30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3日上午9:00开始
3、考试地点:待定,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0月27日下午16:00— 18:00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60分以上者)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 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录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定点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动。
2、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0852—4229225(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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