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凯里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辅导员公告(2)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只进行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入围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进行的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凯里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黔东南州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考生复查,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是否进行复检由体检医院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在3日内通知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凯里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方式按《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行。
考核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③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④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能提供个人档案的;
⑦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⑧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管理法单位工作人员;
⑨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如遇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凯里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凯里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黔府办发[2003]73号和黔人发[2007]9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属正式干部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未尽事宜由凯里学院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十三、凯里学院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责任主体。
咨询电话:0855-8509244
监督电话:0855-850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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