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合作交流信息中心招聘公告(2)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经济合作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tj.lss.gov.cn
天津经济合作网网址:http://www.jjhz-tj.gov.cn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天津经济合作网,进入“天津市合作交流信息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在对照招聘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以电子邮箱发送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均可。用电子邮箱报名人员,请发送后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天津市合作交流信息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30日8:30至12月6日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大厦A座1209室)
报名电子邮箱:jxbrshch@126.com
报名电话:022-27313700
(二)资格审查
市合作交流办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电话通知形式给予答复明示。
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2012年12月7日8:30至12:00。
(三)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2年12月7日1:30至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90元,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大厦A座1209室)缴费,并按报考职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9日上午:09:00-11:0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市合作交流办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张榜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也可通过天津经济合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市合作交流办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原件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原件审核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市合作交流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人员中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市合作交流办组织实施,考察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经济合作网和市合作交流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新聘用人员备案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十一、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天津市纪委驻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2-27313700
监督电话:022-27311453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