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天津港引航中心院校招聘公告(2)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专业科目考试。
2.考试地点:上海海事大学。
3.考试时间:2012年12月16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知识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各为100分,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天津港引航中心分别命制。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各类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报名网址网上打印)、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8:00-8:3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复审地点:上海海事大学。
(二)面试
1.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9:00
2.地点:上海海事大学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谈。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拟录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公布方式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考务咨询电话:25702606
举报电话:257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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