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黑龙江备考交流QQ群:217095386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双鸭山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双鸭山市尖山区五马路,新华书店西侧)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经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及数额详见《双鸭山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
1、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197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有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本专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市卫生局中心血站专业技术人员。198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本专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博物馆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1、博物馆工作人员为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考古和博物馆、历史专业毕业生。
2、讲解员为1986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专业不限(文博、历史、英语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四)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男性,有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市委宣传部网宣办工作人员。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尖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6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七)宝山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八)岭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考生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双鸭山市尖山区五马路,新华书店西侧)。
(二)报名方法。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以及有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报名表及《承诺书》可在双鸭山市人才网下载,网址: http://www.sysrc.com.cn/),5张近期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网上学历认证证明(带二维认证码表格);④各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⑤2013年毕业生须提供院校证明。
(三)报名费用。笔试费用300元,技能考试费用200元,面试费用200元,其中2013年毕业生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各项费用均为100元;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聘用。被聘用后,由市政府补贴10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在双工作五年后产权归属个人),每月补助津贴800元。市人民医院将提供研究生补助每月200元,报销读研期间学费。博士研究生直接享受科副主任职务待遇。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5倍的,视情况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研究生学历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鉴于各岗位的行业特点和专业性要求,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注重业务能力和实践技能的测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面试人选数量。面试内容侧重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面试成绩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岗位。同时,执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69—4629935、462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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