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黑龙江哈尔滨阿城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90人公告
报名时间:我区定于2012年12月10日至12日9:00时至16:00时。
报名地点:区民政局四楼
为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在全区逐步建立一支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哈尔滨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方案》(哈社区办[2012]1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全区90个社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9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爱社区建设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三)我区城区非农业户口;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在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招聘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配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区政府统一部署,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考核、公示、培训、试用、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社会工作及时事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2日,9:00时至11:00时。
4、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入计算机能力测试,若成绩并列,相应增加面试入选数量。12月23日16:00时前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笔试成绩。
5、加分。在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加2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加5分(每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二)计算机能力测试
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另行安排,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并于当天公布成绩。
(三)面试
1、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作废)。
3、面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月12日,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具体面试时间。
4、2013年1月13日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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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
1、笔试、计算操作、面试成绩按4:2:4的比例确定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规定,试用期内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报酬标准按1500元/月执行,合同期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我区定于2012年12月10日至12日9:00时至16:00时。
(二)报名地点:区民政局四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社区。
(四)报名要求:每位报名者须填写《哈尔滨市2012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由签订聘用合同单位出具在社区正式工作的经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和加分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市、区),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六张,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五)资格审查: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部门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规定时间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哈尔滨市阿城区社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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