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选调463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入口(2)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主要包括2013年天津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2012年天津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201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如选调单位无要求,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能报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报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11.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四、选调方式、程序
这次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选调计划和选调条件、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由选调单位提出选调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转正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报考指南》。《报考指南》可通过天津网(网址:www.tianjinwe.com)和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查询。【2013年天津市选调生考试备考课程】
五、报名方法
2012年12月中旬公布选调职位和条件等信息。
选调生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xdsbm.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8:00开始至12月24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20日8:00开始至12月26日18:00结束。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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