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2)
六、 报名方法
全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简称《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以及各招考部门的网站和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相应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至3月5日,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2月26日9:00至3月5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考生在2013年2月27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通过指定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4月5日9:00至4月14日17:00期间,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涉密岗位考生的笔试准考证由招录机关负责打印发放。
(四)注意事项
(1) 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18246023442、87130125。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确认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对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职位在笔试前先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提出个别职位报名调整意见。
(5)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5倍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境贫困县(市)特别是乡镇机关,如有报名达不到比例等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6)报考法检、公安、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
(7)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部分职位的考生需进行微机打字技能测试。
(8)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还考试费用事宜。
七、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1、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一般性职位的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
(1)报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分别参加《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2)报考涉密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4、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3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4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笔试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县乡机关及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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