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报名地点: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208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岸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
(2)个人自荐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9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须出具学校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莆田市以外单位的人员可传真报名或委托报名。传真报名的,须在报名结束后7天内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代理报名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本人手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
(四)面试
按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下的人员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程序;考核不合格的考核组要按规定提出正当合法的理由,后其空缺岗位方可从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
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包括面试成绩)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相关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正式入编北岸开发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享受政策规定的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除此之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予以聘任;
2、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宿;
3、其随迁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落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或学龄前教育)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在当地公办学校或幼儿园就读。
六、联系方式
详情可咨询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联系人:姜方平;联系电话:0594-5951868 ;传真:0594-5952933)
本公告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人事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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