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杭州)招聘人员公告(2)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应填写报名表(附件2),邮件请注明“公开招聘”,按下列方式发送:
(1)电子邮箱:zjgsyzxx@163.com。
(2)邮寄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508号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11203;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1周内电话通知初审结果。各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如职称)及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不退还)。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随笔试结果一并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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