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宁波市大学生村官选聘180名公告(3)
5、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职位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职位计划数。考场设在宁波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6月10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陆宁波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各选聘地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6月14日前在本地网站上公布面试对象名单、笔试成绩等信息,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相关信息。
6、资格复审
时间:6月22日
各选聘地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党费证或党组织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报考职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选聘地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8、体检、考察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选聘地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各选聘地参照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办法,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9、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各选聘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两项计划”人员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简化选聘程序,由各选聘地直接通过体检、考察的方式予以聘用。
(四)递补规定
在公开选聘的资格复审2天前书面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递补人员名单由各选聘地在本地网站上公布。其他因故造成拟聘用计划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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