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委托福州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
2、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4月27日(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4、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五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 wsj.fuzhou.gov.cn)查询。
6、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马尾区卫生局、马尾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马尾区监察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成绩查询后的十个工作日通过马尾区政府网(http://www.mawei.gov.cn)查询笔试成绩的合格线。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由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马尾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马尾区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3.面试试卷委托考试中心命题;面试考官委托市卫生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考官和用人单位考官按6:1组成。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政府网(http://www.mawei.gov.cn)上公示,并由马尾区卫生局负责电话通知;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8:00点之前(遇双休日时间自动顺延)主动到马尾区卫生局进行书面确认(地址:马尾区建星路48号卫生大楼五楼),并及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2013年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对达到岗位公开招聘上线人员,若笔(面)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及录取聘用办法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并在岗位公开招聘数内按名次顺序依次录取聘用;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招聘单位在单位编制数内予以同时录用。
3、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福州市马尾区政府网(http://www.mawei.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马尾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应当主动配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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