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招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500名)(2)
报名时间:5月15日-6月3日
打印准考证:6月4日—6月10日
笔试时间地点:6月10日上午
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组织:全区统一组织面试,各市人社局具体实施,具体面试方案由各市另行制定。
2.面试人员确定:①各市人社局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认面试范围人选;②本次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选。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并在广西三支一扶网公示。
3.调剂:生源不足的,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前提下,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2的面试最低比例、因岗位专业紧缺确需开考的,需报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考。
4.面试须提交的材料: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一式三份并盖章,一份供学校(单位)备案,两份供面试复核使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查盖章;择业期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面试前应该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面试资格,相关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面试方式和成绩公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拟定招募名单(6月下旬)
各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名单,通知到考生本人,如考生确认放弃考核资格,可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并将拟招募人选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七)公示、确定招募人选(6月底)。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拟招募人选在广西三支一扶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通知学校及本人。
(八)派遣与签订服务协议(7月中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举办岗前培训。培训前对录取人员相关信息材料(毕业生、学位证、身份证)进行验证,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组织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前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派遣到各县(市、区)服务单位。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好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并与“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其中支医类毕业生第一年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跟班培训锻炼,并指定专人负责传帮带,第二年安排到基层卫生院从事具体临床实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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