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招聘事业单位76人公告(2)
3、笔试
笔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②写作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采用总分100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60分,写作满分40分,两门相加计算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4、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分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5、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6、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吴兴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8、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形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对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基层安全监管”岗位和面向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管理服务”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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