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黑龙江虎林市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公告(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证;
4、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3年5月1日(或入学前)是虎林籍户口(不含农垦、森工系统),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毕业后,在市属公办医疗机构工作累计满两年以上的,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工作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0.5分,政策加分总分数最高不超过3分。须由服务单位及卫生局出具证明(具体证明格式见附表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档案或原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笔试和面试;
4、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5、对拟聘人选在虎林政府网站(www.hljhulin.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考核、体检或公示环节因存在异议,经审核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拟聘人选按落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落编、合同鉴证等手续。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要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经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张试卷。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医学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专业知识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按2:8权重合成百分制。
原则上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测试护理专业实际操作技能和回答专业知识等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原则上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按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排序)。
4、考核。按岗位与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核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全面了解拟聘人选的各方面表现。
5.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及考核工作在虎林市内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虎林市政府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附件或登录电子邮箱(用户名:HL5888156@163.com ,密码:5888156)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策加分的从业年限证明、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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