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市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公告
浙江备考交流QQ群:153769687
报名时间:2013年6月9日
报名地点: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会议室
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规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拟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紧缺人才2名(详见附1:《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拟聘用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计划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紧缺专业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端正;
2.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积极肯干;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及实践工作能力;
4.温州市户籍;
5.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二、聘用程序
1.公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并有志报考的人员请自行登陆“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thrss.gov.cn/下载填写《2013年洞头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2),并于2013年6月9日到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联系方式:63484899。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证件照3张。
2.聘用办法
经公开报名,相应岗位若只有1人报名的,在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考察、体检、公示无异后,准予聘用;若有2人及以上报名的,通过现场实验室操作考核的方式,根据现场实验室操作考核的成绩优先确定入围人员,经体检、公示无异后,准予聘用。
3.合同管理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的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录用为用人单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
三、聘用人员在洞头的服务年限,按照《洞头县人才工作管理办法》(洞委发〔2005〕51号)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流动管理的意见》(洞组发〔2013〕10号)执行。
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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