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陕西延安洛川县县级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
四、招聘时间、地点
首次招聘将于2013年6月1日(星期六)8:30-18:00在中国西安人才市场(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陕西国际展览中心北三楼举行。随后根据招聘情况,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招聘会、到医学院校进行招聘。
五、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由县卫生局牵头,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参与,参加各级招聘会、到医学院校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步骤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核发聘用通知书,签订定向招聘生服务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门前公示栏、县电视台及招聘会现场公布招聘计划和应聘资格条件。
(二)报名
报名实行招聘现场定向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1份、毕业生推荐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籍档案。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1份、毕业生推荐表1份、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必须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证明须注明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如果录用后,应在2013年8月15日前将本人档案及毕业证件交县卫生局,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依照考核成绩顺延录用。
(三)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审查结果提交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外公布。
(四)考核
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体检在县医院定点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前往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学业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期间无问题反映的,签订聘用合同。
(八)办理聘任手续
由县卫生局负责落实应聘单位、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新聘人员工资标准;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新聘人员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发放;县编办负责做好新聘人员编制的落实;县房产管理局负责按有关政策优先安排新聘人员享受保障性住房。各部门要根据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县级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相关事宜。
(九)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及待遇
聘用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应聘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二0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