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
内蒙古备考交流QQ群:59355319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16日期间。
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统一组织实施锡林郭勒盟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锡林郭勒盟广播电视台拟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9名。其中:蒙语播音员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汉语播音员主持人5名(男3名、女2名),摄像记者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2.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二)专业条件
1.播音员主持人岗位:
①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标准、形象气质好;
②男净身高173厘米以上,女净身高160厘米以上;
③汉语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具备专业读写能力;
④蒙语播音员主持人蒙古语标准音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具备专业读写能力;
⑤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2.摄像记者岗位:
①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标准;
②净身高173厘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以及锡盟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6月4日至12日。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考生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盟广播电影电视局三楼301室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袁华,联系电话:0479-8285696。
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发布招聘简章的网上下载;
2.近期免冠1寸纸制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5.户口本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或蒙古语标准音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7.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8.报送电子版照片和收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报送电子版彩照并交费。报送电子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与纸制照片一致,以身份证号做为照片文件名)。交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须交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
已交费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6月21日-6月22日17:00点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招聘考试只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设置一个考点)。
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
(三)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实行百分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蒙语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必须用蒙文作答,报考汉语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摄像记者岗位可选蒙文或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公布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选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基本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由专家评委现场评分、现场公布分数,实行百分制。
①播音主持岗位,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及潜在能力。
②摄像记者岗位,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基本条件、反应能力和基本素质。
3.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35%+专业测试(面试)成绩×65%。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备案后,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准考证号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一并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人选范围,再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等规定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经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经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通过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1.公示后确定受聘的人员,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及调动手续。
2.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签证。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各项规定的待遇。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公开招聘期间,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监督。
3.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招考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8221442(锡盟广播电影电视局)
0479-8278199(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479-12388 (锡盟监察局)
0479-8276778(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235546(锡盟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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