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陕西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0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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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6月19日(截止时间19日下午18:00)。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2012年和201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对市直事业单位急需补充的高层次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09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0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6月14日至1995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08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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