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齐齐哈尔依安县教育局向社会招聘教师通告(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开除公职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考人员。
(二)考试及录取。本次招聘教师采取笔试、试讲(各占100分)方式进行,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其中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时以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课教材为主;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岗位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学科(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只测试本学科教材(初中教材占40%、高中教材占60%);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只测试本学科教材(以高中教材为主)。笔试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试讲,笔试绩相同且超过1:3的比例时适当增加试讲人数。试讲成绩在及格以上者与笔试成绩按各50%计入总分,依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按试讲成绩录取,如试讲成绩再相同时适当增加招聘人数。笔试、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在笔试前必须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否则不予加分。研究生学历笔试加15分。
2、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五、体检、复审、公示、聘用
(一)体检。通过考试拟聘用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二)复审。对拟聘用人选的资格条件、学历及专业、年龄等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三)公示。通过考核人员,在指定网站或地点公示7天。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学校经报请县人社局、编委办和教育局后有权随时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一类事业编制管理,与现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被录用的人员服务期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乡镇及县域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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