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莫旗公安系统招聘特警人员公告
内蒙古备考交流QQ群:59355319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5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旗人才交流中心(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防暴处突工作,建设一支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维稳工作中发挥特殊群众工作的专业队伍,以确保县域经济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经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特警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公安系统拟招聘特警人员15人,男性12人(其中达斡尔族至少4人),女性3人(其中达斡尔族至少1人)。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莫旗常住户口(截止2013年6月17日17:30分前)。
3、历届莫旗户籍(生源地)大学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至1985年1月1日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要求,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烟烫痕迹;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心脑疾病;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6、学历要求:应具备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斡尔族是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警察、公安院校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旗聘校园保安、经旗政法委或公安局审批后临时聘用的且在岗的协警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纪律处分的,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5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旗人才交流中心(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电话:0470—4620380,联系人:于雪娇孟欣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从业证件的复印件;2013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表2份(登录莫力达瓦新闻网(http://mldw.nmgnews.com.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符合相关条件的报名表);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4张;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200元。
5、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数量或取消招聘岗位。
6、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公安系统和人社系统招聘岗位时可兼报。
7、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旗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和体能测试,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招聘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旗人社局、旗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以行政能力测试、申论为主要考试内容,笔试为百分制,考试时间150分钟。
2、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和数量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
3、进入体能测试考生必须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全程录像,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即淘汰,根据考生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试,进行体能测试的人数最高不得超过招聘岗位数量1:5,体能测试人数在招聘1:5的范围,如达不到招聘数不再递补,并按比例相应缩减民族岗位。
4、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录取时,需加试(笔试)确定人选。
五、考试和成绩公布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6月30日
考试加分:四少民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蒙古族)考生在总成绩上加2.5分。
六、资格复审和体检
1、资格复审。根据考试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后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所需证明的原件及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需在7月25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则取消拟录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体能测试合格),按照招聘人数据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发[2007]25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述各项结果产生拟聘用人员。即:根据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结果,择优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新闻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旗监察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体检通过人员中)依次递补。
3、如若出现被聘用人员在201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时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自主放弃莫旗事业单位被聘用资格的情况,此岗位则按照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
4、被聘用人员分三年落编,每年落编5人,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每年7月1日),分三年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业绩和表现,择优分批报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和落编手续。聘用人员落编前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参照现旗聘协警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禁考试之机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4626629(旗公安局政治处) 4620380(旗人才交流中心)
举报电话:4626197 4625601
本简章由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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