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实施方案(2)
额济纳旗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考试辅导课程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经初审、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参加笔试、面试。
五、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公开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资料。
3、命题、阅卷、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4、笔试采取封闭卷形式进行,统一用汉语制卷汉语答题。
5、按照笔试成绩分男、女组由高到底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
6、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男性考生前90名、女性考生前30名进入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全部进入面试。
7、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进行综合积分,按照综合成绩分男、女组由高到底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8、原交警大队招聘的协管员、现在公安局实习人员工作每满1年笔试成绩加1分,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2分,复转军人或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累计笔试成绩加分不超过5分。
9、取得计算机、网络技术、财会、文秘全日制毕业证书和资质、技术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通过公示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聘用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工作需要,且本人工作表现良好,可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否则,从期满之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2、经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或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因主客观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名额,差额部分由高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4、此次招聘的交通巡逻协管员为旗公安局自行招聘的临时用工。
5、所聘用的交通巡逻协管员由旗公安局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由旗公安局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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