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紫阳县县直单位遴选24名工作人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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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为县纪委等县直单位公开遴选24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名额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师仅限报考县直学校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教师由中心学校出具)和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3年7月15日至7月18日到紫阳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915-4426470)。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分职位录取。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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