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招聘事业编制司法人员10人(3)
七、体检
(一)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应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源网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结束后,在科尔沁绿原网上进行公告。
八、考察及政审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招聘方案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岗前培训与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在30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财政部门按用人单位经费渠道从聘用当月起按规定核拨工资和经费。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2013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科目 | 课时 | 教师 | 学费 | 试听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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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32 | 郭亮、郜爽、刘子丰、刘冉 | ¥780 | ||
申论 | 24 | 卢璟 | ¥680 | ||
公共基础知识 | 30 | 罗红军 | ¥780 |
行测+公基 | 62 | 郭亮、郜爽、刘子丰、刘冉、罗红军 | ¥1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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