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四)报名费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侧重考察岗位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3)笔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发布。
2、面试
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包括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合格线70分。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
考核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公示无异议,我校向省公务员局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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