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3)
(八)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新招聘用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新招聘人员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内及时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除《公开招聘公告》在其它网站媒体发布外,随后的各类公告、信息均以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次笔试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9—33210438。
附件: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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