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锡盟正蓝旗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59人公告(3)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报名地点:正蓝旗教育科技局(现场报名)
(四)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总成绩,少数民族(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总成绩另加2.5分附加分。
(五)体检
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分岗位,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岗位需求人数与参加体检考生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补充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范围。以此类推。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六)考核、公示、聘用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1、考核
由正蓝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①报考人员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②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是否积极向上)。
2、公示
将考核合格者信息公示7天。
3、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经正蓝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给予聘用。对新招聘教师实行合同制,受聘教师与所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
(1)待遇
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享受每月2000元工资及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并享有职称评聘资格。
(2)工作考核
合同期内,由教科局和所在学校负责对受聘教师进行工作考核。
(3)续聘
合同期内,受聘教师态度端正,工作勤奋、敬业,在教学常规业务工作(包括备课、教案书写、课堂教学、课堂管理、作业批改等)中成绩突出的,合同期满后予以续聘。
(4)正式聘用
合同期内,受聘教师在教学常规业务工作中成绩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聘为正式教师(工龄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获得旗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奖励一次以上,且在参加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得第二名以上奖励或在指导(辅导)学生参加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时被评为二级以上指导(辅导)教师的。
2、年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一次以上,且在参加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得第二名以上奖励或在指导(辅导)学生参加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时被评为二级以上指导(辅导)教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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