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10)
六、关于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
1、问:报考者如何进行职位报名?
答:除报考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公安、司法系统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人员外,报考者必须是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才有资格于2014年3月3日9:00至7日18:00参加首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在首轮招录结束后,未被录用的考生应及时了解或浏览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发布的招录信息,可参加下一轮的职位报名。
2、问: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3、问:对招考简章中的资格提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查询。
七、关于面试和调剂
1、问:面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问:当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时,是否进行职位调剂?
答:当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办法在职位报名结束后可以在21世纪人才网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上述网站上统一公布。
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