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218人公告(2)
四、面试考核工作
泉州市卫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市卫生局将通知应聘者本人,具体名单将和面试通告一并在泉州市卫生局网站、泉州人事网公示。参加面试(考核)对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考核)。
应聘者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必须事先向泉州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同意调整面试时间,并在网上通告。
(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或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科研等方面。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市卫生局制定。
五、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局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体检对象,并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市卫生局网站发布具体名单。体检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必须事先向泉州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征得市卫生局同意后,由市卫生局商市公务员局另行安排体检时间。
六、审查及聘用
(一)资格审查
1.面试(考核)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属2014届毕业生的,由泉州市卫生局通知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进行调档和审查;其他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市卫生局和市公务员局及时将个人档案调到泉州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以便办理档案审查手续。
2.审查阶段将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各招聘单位及卫生局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原件以便复审。
4.所有应聘人员还需同时提供计生和综治证明。其中: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计生、品行鉴定(纪律和违纪情况)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情况证明。
5.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凡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等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泉州地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