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补充人员公告(2)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与拟聘用人数比例不超过5:1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岗位是否免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其中131271001-131271006岗位考察A卷,131271007-131271023岗位考察B卷)。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zp.xmrs.gov.cn),厦门交通运输网(http://www.xmcp.gov.cn)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组织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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