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商都县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
(三)考试
1、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专业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详见《2013年商都县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和《专业知识测评》(占笔试成绩的50%)两科。综合素质测评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和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评为乡镇财政所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不指定教材。
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
(3)笔试时间:2014年元月5日。
(4)加分条件: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5)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6)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同一岗位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超过1:2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领导小组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分别从高到低分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分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初步人选。
(2)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要求为准。
(3)面试程序
①考生报到,身份核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
A:笔试准考证;B:本人二代身份证;C:面试通知书。
②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
③在引导员的引导下,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④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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