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招聘教师公告(2)
(三) 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日期为2014年3月23日,地点在红兴隆管理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申报教师职位,各专业笔试内容为现行高中课改教材与教法(音乐、体育、美术除外);为人教版教材与教法,参照高考程度进行命题;对申报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现行大学专业课程。卷面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红兴隆信息港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须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或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按照笔试成绩合格、本人申请、岗位相同办法进行,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规定面试比例相同)。
(四) 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面试采用说课方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管理局中心医院定为招聘人员的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由管理局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总局人社局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含试用期)。
(八)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69-5864102。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教育局
0469-5860876。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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