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5)
七、考察与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市、县(区)组织、人社(公务员局)、纪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按中央有关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见附件3)的规定,由各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
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标准和项目,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体检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人员的体检、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以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职位,如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2人的职位,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综合成绩较低者的面试成绩若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时,亦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分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获奖加分的分值、获奖层级、获奖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考察采取定性考察的方式,作“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考察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三)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人员的考察、体检
1.考察
参加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面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
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的考察按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考察突出工作实绩,注重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等内容,对村(社区)干部考察,还突出所在村(社区)近3年内目标责任考核(包括本村升级晋档、社区评星定级情况)和党员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考察中有三分之一群众对考察对象不满意的,不得列为拟录用人员。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职位综合成绩,以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1.5)×40%+面试成绩×40%+考核考察成绩×20%。
只有1人参加面试,且已参加了量化考察的,其综合成绩高于本市同类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综合成绩的,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分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获奖加分的分值、获奖层级、获奖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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